《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方案

来源:    2023-08-24 11:00:02    点击数:244

全国第二、全省首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泰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6月8日,市供销总社负责起草的《条例》配套文件的《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规范》(DB3212T/2057—2023,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和《规范》提高供销合作社系统为农服务水平,特制订如下宣传贯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通过丰富多彩、生动鲜活、富有成效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知法、守法氛围,确保《条例》《规范》在促进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科学使用,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守牢生态底线,厚植生态优势,推进农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目标

各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并认真做好《条例》《规范》学习宣贯工作,让社会广泛了解《条例》《规范》,提高群众贯彻实施《条例》《规范》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严格落实防治责任,依法加强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工作,努力提高实施效果。

    三、开展集中宣传

(一)媒体宣传

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优势,加强与新闻单位配合协作,对《条例》《规范》进行集中宣传,深入解读有关条款及特点,提高公众认知度。

1.传统媒体宣传。积极协调本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宣传贯彻《条例》《规范》,有条件的全文刊登、播报《条例》,提高公众对《条例》的了解程度。

2.新媒体宣传。利用单位公众号、合作的新媒体平台等进行《条例》《规范》宣传,方便社会公众从便捷渠道获得信息。

(二)户外宣传

1.条幅宣传。在社有企业、基层社、为农服务网点、为农服务综合体等醒目处悬挂宣传条幅。

2.板报宣传。利用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宣传栏、阅报栏等进行宣传,张贴宣传海报。

(三)社会宣传

1.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宣传“三进”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分发《条例》《规范》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

2.重点对象宣传。通过专题宣讲、开展农资企业负责人、基层社主任培训班、宣传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对重点对象进行针对性宣传培训。

各市(区)社从现在起到11月30日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条例》《规范》宣传贯彻情况请于2023年9月28日、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至市总社,包括工作总结、信息报道、数据图片等。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和培训计划,把握时间节点,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条例》《规范》宣传贯彻工作顺利进行。

(二)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要利用好“三下乡”、党员义工、志愿者等活动,加强部门联动,与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调联动,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宣传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全面开展宣传贯彻工作。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市(区)社要结合日常工作,主动参与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涉及供销社相关工作的执法检查,推动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工作更好的开展,确保《条例》《规范》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资料下载

《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全文可登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下载:

http://www.jsrd.gov.cn/qwfb/d_sjfg/202308/t20230808_557105.shtml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规范》全文可登录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http://scjgj.taizhou.gov.cn/xwzx/tzgg/art/2023/art_c9b307c8236f47e48a74d9328729c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