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24-07-26 16:45:24 点击数: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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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参与供销合作事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政策的拟定。 (2)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成员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研究指导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稳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3)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参与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民提供系列化、专业化服务。 (4)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牵头抓好全市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设,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市场建设,参与公益性、准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和管护。 (5)按照市政府授权和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参与承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6)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抓好成员社间的协调,组织实施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 (8)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农民社员和农民经纪人技能教育培训。 (9)依法监管社有资产,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社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推进联合与合作。 (10)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系统社有企业做好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农药、烟花爆竹等的运输、存储、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11)承办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职责任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财务审计科。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高质量运转。依托“3+4+N”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新完善绿色农资集采集配的机制方式,让农民购买更放心。不断完善药肥配供工作机制,由统一配供逐步上升到精准配供,为农户提供多元化、一条龙、组合式服务,促进配供水平提升、服务效能提升、服务效益提升,力争2024年药肥销售目标达3800万元,毛利润达160万元。 2.夯实金融服务,巩固“三位一体”惠农金融服务功能。加大与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靖江分公司、农商银行合作力度,推进药肥“银担供”项目,解决种植大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3.继续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进一步优化农产品收购路线,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收购规模,进一步拓宽农产品收购品种,帮助小农户销售地产蔬菜、鸡鸭蛋、水产品等农产品,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建立生鲜直销平台,销售本地蔬菜、特色农产品,带动农民致富。计划租用位于靖江市滨江新城的长阳邻里中心资产,打造为农服务新阵地,擦亮服务百姓生活的城市“窗口”。 4.与快递企业开展合作,开设物流寄递新功能。将在城乡各选出5个网点,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充分利用供销社长期扎根农村的独特网络优势,进一步打通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为农民提供农资、日用消费品供应、代销代购、快递收寄等一站式服务,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5.完善再生市场网络建设。完善供销再生资源回收网与城管垃圾收集网“两网融合”发展体系,提升可回收物回收网络污染防治效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继续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保障农业生态安全;规范网点考核工作,以考核促发展,对各个网点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运行出效果。 6.合作建设日用品配送中心。目前我社已与江苏食尚优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于家私城B3区104至108门面房建立展示厅,将面向城市居民、社区群众经营日用品、蔬菜、冷冻食品等。 7.组建我市农村电商协会。吸纳相关职能部门及全市各乡镇农产品品牌电商经销者,组建我市农村电商协会,整合资源,推动电商赋能乡村振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 部门预算表
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88.3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41万元,减少0.22%。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088.3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088.3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8.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1万元,减少0.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一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088.3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088.3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2.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19.38万元,增长45.24%。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增加。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915.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工资福利费用,和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以及专项。与上年相比减少17.54万元,减少1.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和项目经费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0.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4.25万元,减少3.7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一人。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收入预算合计1,088.34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088.3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8.34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支出预算合计1,088.3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77.27万元,占62.23%; 项目支出411.07万元,占37.7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8.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1万元,减少0.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一人。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8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1万元,减少0.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一人。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92万元,增长45.2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0.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6万元,增长45.2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04.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75万元,减少3.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2.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20.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84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是去年存在结转资金,并且今年专项资金金额减少。 3.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1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5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存在申请结转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1.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0.2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一人。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69.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5万元,减少5.6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一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77.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88.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1万元,减少0.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一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77.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7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7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9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9万元,减少5.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一人和取消专项业务费中扶贫慰问等资金。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1,088.34万元;本部门共8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11.07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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