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提高零差率农药废弃瓶(袋)回收标准

来源:    2019-06-25 16:34:33    点击数:724

近日,我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零差率农药废弃瓶(袋)回收标准,促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

近年来市供销合作总社作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的实施主体,把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将农药零差率配供、测土配方肥零差率配供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三合一”融为一体、集成推进,自2017年7月开始形成了“以零差率配供点为回收主体、镇村部门协调监督、综服公司集中存放运输、专业环保单位集中处置、回收费用财政补贴”的回收处置机制,是苏中、苏北地区第一个实施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的县级市。实施两年来,全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65%以上,回收的包装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共投入财政资金65万余元。

此前,我市零差率配供农药的废弃瓶、废弃袋回收价分别为0.3元/只、0.1元/只,非零差率配供的统一按照0.05元/只回收。调整后的回收标准是:100毫升以下废弃瓶0.3元/只,101-200毫升废弃瓶0.5元/只,201-500毫升(含)废弃瓶0.8元/只,500毫升以上废弃瓶1元/只,零差率农药废弃袋、非零差率农药的废弃瓶(袋)回收标准不变。新回收标准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