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政府重视和支持基层社建设

来源:办公室    2016-09-19 09:21:27    点击数:902

为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 9月13日,靖江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扶持供销社,把供销社作为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给其知情权、参与权,压担子、加任务,为其创造服务“三农”的便利条件、自我发展的宽松环境,形成上下协同、左右联动的深化改革的浓厚氛围。

通知强调,基层供销社建设要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着力拉长为农服务综合实力不强“短板”,解决与农民利益联结不紧问题,克服基层供销社自身运行不良弊端,按照村两委嫁接型、合作社升格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或改造型等模式进行改革,推动“三体两强”基层社建设和“六有”标准薄弱基层社改造。

通知要求,基层供销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年内先行在马桥镇、孤山镇、东兴镇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7年起在全市面上推开,确保改一个成一个,形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主体动力活力更迸发的基层供销社群体。

通知明确,市政府将成立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基层社建设工作方案研定、工作推进、协调矛盾、督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供销总社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切实承担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建设的属地领导责任,市供销总社承担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建设的指导督查职责,市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为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