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政府支持供销社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

来源:合作指导科、办公室    2015-08-21 13:19:40    点击数:1003

为进一步增强村级商贸流通功能,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强化社会化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建设, 8月20日,靖江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出台了《靖江市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实施意见》,把市供销总社的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和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纳入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大局,与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同步考核。《意见》提出自2015年起,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为农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达标建设任务,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办电商服务站60个以上,并实行“以奖代补”式扶持。
      《意见》明确了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和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的工作责任:一是市供销总社是全市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的行业管理主体,切实履行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的指导、管理、服务职能;二是各镇是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的责任主体,凡有达标建设任务的村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三是各基层供销社承担所在镇范围内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的具体指导和服务责任。
      《意见》还就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和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步骤。要求8月下旬开始达标建设, 11月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建设任务。12月下旬由市委农工办、市供销总社对建成的为农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达标建设工作按照百分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核。对验收考核合格的综合服务社和电商服务站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分别给予建设村1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