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防汛物资采购邀标公告

来源:    2021-12-17 11:27:35    点击数:1442

靖江市供销总社拟采购一批防汛物资。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具体公告如下:一、邀标须知(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 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项目名称:防汛物资项目 4.采购内容:防汛编织袋,要求:防汛编织袋规格50*90cm,优质PP+聚丙烯,抗拉伸强,抗老化,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按一定数量捆扎整齐便于清点。 5.采购总价为2.6万元,每只不超过2元。(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采购物资经营资质;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要求 1.交货期:中标之日起10天内交货。 2.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工业产品需合格证、保修卡等)。 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物资全部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运输、车旅、劳务、税金等所需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要认真阅读采购清单上的品牌、品种、数量等要求及各类定额规定。 4.超过总控制价的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组成及投标时间 1.投标文件由营业执照、法定代表、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格式自定)原件、信用情况截屏组成,均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装,并在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 2.投标开标地点及时间开标地点: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四楼小会议室。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下午15时。(三)评标 1.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所有投标单位参加。由招标小组成员检查投标文件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宣布标底。如果投标单位少于3家,开标后采购单位将对所报标涵作详细研究和评估,在此期间采购单位要求投标单位作出竞争性报价。 2.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的;招标文件手写的部分或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以最低单价、数量最多者确认中标。如遇投标人报价相同,则采取再次报价、低价中标的方式选定。四、其它事项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单位。 2.招标单位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13327780103 3.本招标文件未明事宜,由招标单位澄清。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