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供销商贸中心资产评估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    2019-10-31 09:25:28    点击数:3609

 为准确核定靖江市供销商贸中心现有资产状况,经总社党组研究确定向社会公开采购资产评估服务供应商,就服务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靖江市供销商贸中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采购控制价5万元以内。    三、工作内容:对靖江市供销商贸中心所有房产、地产、固定资产及附属设施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5份评估报告。   四、时间要求: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2、具有资产评估经验(至少提供2份佐证材料);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人与采购方无利害关系。    六、投标文件组成及顺序: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价表(格式自定)原件;    4、同类服务业绩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参与服务项目的人员资质证书文件及在职劳动关系证明的复印件;    7、投标承诺。    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七、报价说明:报价为本公告工作内容总费用打包价,包含人工、交通、踏勘、税费、后续服务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费用。    八、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按《投标文件组成及顺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份(一正一副),投标文件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 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118日下午4 :30前,地点为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四楼会议室(工农路9号),开标随即进行;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    3、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在采购预算内有三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投标的,以最低价成交;不足三家单位投标的,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单位。    九、投标保证金及违约责任:本次采购不需缴纳保证金。若中标人不能保证评估服务时间、质量要求,须承担报价10%的违约责任,记录在案,限制其参与本系统以后的招投标。    十、付款方式:提交评估报告后一次性结清服务费用。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吕胜 ,电话:13961097979)                                      靖江供销社(集团)总公司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