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家私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来源:    2018-06-28 09:59:19    点击数:1107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厉行节约,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0号)和《江苏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江苏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车改【2017】2号)精神,以及《靖江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本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本企业为靖江供销总社所属全资企业,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 84.3 万元,主要从事 建材经营,截至目前,公司有正式职工5人,包括领导班子成员 1名、中层干部 3人、其他人员1人。
      2、公务用车基本情况:现有车辆1部,产权在企业名下(品牌:别克,车号: 苏MG9281,保险缴至 2018年 12月)用于 建材经营交通保障,由企业负责日常管理维护,未配备专职司机。 
      3、车辆费用情况: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公务交通总支出为 元,其中车辆运行费用总计 1.5万 元,主要为路桥费、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车船税、年审费等。 
      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具体内容
      1、参改人员
      企业纳入改革范围人数共1人,为企业总经理。
      2、公务用车处置方式 
      鉴于企业现无经营业务,拟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理。 
      3、公务交通保障
      企业目前处于过渡阶段,公务出行实行“实报实销”,标准参照市供销总社《全资企业日常费用支出规定》执行。
      4、公车改革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车辆封存,2018年7月1日起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