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供销商贸中心消防设施检测招标公告

来源:    2017-08-21 16:42:39    点击数:4077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靖江市供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靖江市供销商贸中心  消防检测服务。
        1.3
工程地点:靖江市江平路(西环家私城) 
        1.4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7684平方米。招标控制价2.50/平方米。
        1.5
检测要求:按消防部门审定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质量检测。
        1.6
质量标准:检测内容、检测深度符合国家要求达到的合格标准,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中标人出具的服务成果(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规范等要求,并保证根据该服务成果(检测报告)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1.7
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20日历天内检测完毕,并出具符合国家规范等要求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核发的《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类别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2.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并具备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构(建)筑消防员证书。
        2.3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杜绝挂靠单位、借用单位资质投标。
        2.4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借用单位资质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泰州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2.7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1
本次招标为江平路北区、南区,招标内容为:检测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靖江市供销商贸中心项目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防火分隔系统等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消防系统工程检测,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消防事务的技术服务支持(含协助消防验收、消防资料审核、消防施工质量把关等)伴随服务。
       
四、投标保证金
        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可用现金或汇款,但须在报名前到账。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4.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
        4.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4.3.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3.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4.3.4 
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3.5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五、现场踏勘
        5.1
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工程情况,索取投标所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状况相关要求、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同时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在工程现场实际踏勘、并将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被批准,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17828日下午530(北京时间)。
        6.2
地点: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四楼小会议室(工农路9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成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原件备查)并密封后送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能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7.1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7.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1.2 
投标报价书。
        7.1.3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7月份)。
        7.1.4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1.5 
投标人《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2.6 
项目负责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构(建)筑消防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2.7 
项目检测人员一览表并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构(建)筑消防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2.8  
消防检测方案。
        7.3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7.3.1 
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加盖法人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标书放入封袋(封袋数量及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封袋中含正、副本)后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7.3.2 
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袋封口处密封并盖章。
        7.3.3 
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标志,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八、报价要求
        8.1
本项目投标标价采用固定全费用单价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检测范围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