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报 第5期

来源:    2014-05-06 00:00:00    点击数:1492

泰州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督导组到我社检查指导工作
 
5月5日,泰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在靖江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陪同下检查市供销总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进展情况。
市供销总社党委书记、主任卢杰向泰州市督导组领导汇报了靖江市社自3月份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的情况:
一是立足三个“真”。即:立足真抓、真学、真改。真抓:成立了由市总社一把手任组长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具体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市总社领导处处率先垂范,带头搞好学习、带头深入基层征询意见、带头查摆问题。真学:学习时间保证,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多样,在搞好理论学习的同时,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和所属党支部书记去孤山祭扫烈士陵园,祭奠先烈,接受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身边人眼中的周恩来》、《全国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等电教片。真改:靖江市社党委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环节,作为体现教育实践活动效果的重要标准,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边改边整。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共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6个方面。目前已修订出台《2014年市总社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市总社机关考勤制度》、《市总社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崭新形象。
二是注重三个“实”。即:重实际,做实务,求实效。重实际。做到提振精神,转变作风,促进勤政,解决好精神萎靡、不作为或乱作为、惰而不勤等问题。做实务:提倡少说多干,不搞空洞说教,不摆花架子走过场,做到务虚的会不开,没有实际内容的会不搞,没有成效的事不做,一切工作围绕“三大任务”。求实效:确保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使工作秩序和工作作风大为改观,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厉行节约之风悄然兴起。
泰州市督导组曹组长一行在听取汇报后,对靖江供销总社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相关指导,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