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2017-06-05 09:56:54 点击数:1282
为从源头上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有效解决农药废弃包装物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6月1日,靖江市政府出台了《靖江市药肥零差率统一配供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集经营性、服务性、公益性于一体的全市药肥零差率统一配供体系,零差率农药、测土配方肥(以下简称药肥)配供率达到9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逐年提升、无害化处置率实现100%的目标,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意见》提出了三项任务:一是实行“一条线经营”。以市供销总社现有农资经营网络为基础,组建靖江市现代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服公司),形成全市药肥零差率统一配供体系,同时承担药肥零差率配供及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工作。二是实施“四个统一”。1、统一配送。由综服公司负责将配供采购的药肥配送到各镇配送站点,各镇配送站点统一按政府采购招标或议标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普通农户就近到配送站点自行采购,种田大户、家庭农场由辖区内配送站点送货到户。2、统一价格。集中配供的药肥统一按招(议)标价实行销售。农药废弃包装物按统一价格收购。3、统一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由各基层配送站点负责回收,综服公司负责集中打包后,交由市环保局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公害处置。4、统一补贴。在实行药肥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对药肥经营单位统一采购、储存、配送环节的费用和废弃包装物的回收费用给予财政补贴。三是落实四项制度。1、落实药肥进货公开招标及议标制度。所有配供药肥必须统一采购,确保公开透明、价格合理。2、落实药肥配供信息管理制度。配供药肥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管理全部录入零差率电子管理平台,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3、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政府零差率配供药肥承诺制度。各镇负责落实与辖区内种田大户、家庭农场签订使用政府零差率配供药肥承诺书,按要求做好保证金收缴和专项管理工作。4、落实药肥质量追溯制度。所有药肥经营单位,对所销售的药肥必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和进货发票。基层配送站点提供药肥购买清单给农户,为药肥监管和质量追溯提供可靠依据。
《意见》指出,市政府将成立靖江市药肥配供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统一配供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监察、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药肥采购的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徇私舞弊行为。市供销总社要着力健全配供网络体系,整合网点资源,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人员培训,提高药肥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配供工作规范有序。市委农工办、市农委和财政局配合供销总社做好药肥配供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规范使用零差率药肥和积极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意见》强调,市农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物价局、供销总社等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药肥经营户,依法打击经营假冒伪劣药肥、延伸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意见》强调指出,药肥零差率统一配供是一项责任重、环节多、涉及面广的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强化协作,协同推进。为确保药肥配供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将药肥配供体系建设成效列入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在推进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