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资产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    2018-07-12 11:52:29    点击数:4445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拟收购靖江市西来、季市、新桥镇部分房屋、建筑物(含装潢)作为镇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需要通过第三方评估,确定收购价格,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资产评估。

  二、采购预算:叁万陆仟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为收购用于靖江市西来、季市、新桥镇镇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含装潢),提供价格依据。中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资质要求:

  投标人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2、具有3年及以上的项目评估经验(提供每年的佐证材料);

   3、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并具有提供类似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

4、必须是财政局(国资办)入库范围内的资产评估机构。

五、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

4、报价表(格式自定);

5、同类服务业绩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投标承诺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格文件;

9、参与评估项目的评估师证书文件。

上述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说明:

1、报价为三个镇区评估总费用打包价,包含交通、保险、税费、后续服务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在采购预算内有三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投标的,以最低价成交;不足三家单位投标的,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单位。

3.按《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为:2018年7月19日下午15:00,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四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

4.投标文件盖章有效,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及处理:

本次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不需缴纳保证金,若不能保证评估服务时间、质量需求,我社将其列入不诚信单位。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19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四楼会议室(工农路9号);

3)信息刊登在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

4)联系人:朱凤祥,电话:18351140555。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7月11日